壹、地面、市政工人:
1.貸款本息還清後,每周四下午憑經辦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放款手續;
2.公積金中心向借款人發出註銷抵押通知書,並返還借款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借款人持抵押註銷通知書和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證。
二、全縣職工:
1.貸款本息還清後,憑經辦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2、由縣級管理部將解除抵押手續報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向借款人發出抵押註銷通知,並交回借款人的住房他項權證;
3.借款人在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抵押註銷通知和其他房屋他項權證後,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
抵押人辦理房地產抵押註銷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
1.抵押人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證明》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現金支付表》;
3.償還貸款的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其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相關權證;
5.註銷登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