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對單位:買方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賣方身份證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3.單位對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年檢有效期內)、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雙方行駛證。
4.單位對個人:買方個人身份證、賣方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年檢有效期內)、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二手車過戶須知1。如果買家是外地個人,車輛需要在無錫落戶,需要辦理無錫暫住證;;車輛所有人為暫住證,辦理轉移備案時需提供暫住證原件(過期更換)。2.機動車登記證書(2001 1之前上市轉讓的車輛沒有該證書,需要辦理登記證書後才能過戶。登記證丟失,需要車主本人到場)。3.車輛的過戶必須有合法手續。分期購買的汽車和有經濟糾紛的汽車,在解除抵押前不能過戶;妳需要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4.轉移車輛必須行駛到現場,並在年審有效期內。5.車輛過戶後,車輛的保險和購置稅(小檔案)也需要變更。本市只改保險,購置稅不用改。
6.除了有營運牌照的藍色貨車過戶外,其他藍色小貨車的車牌必須更換。原車牌只能由原車主使用,但前提是車牌使用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