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稅壹部分,現行標準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從2007年6月1日起,本人將購買不夠五年的住宅對外開放市場銷售的,按房屋出售收益足額繳納營業稅。本人將購買超出五年(含五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開放市場銷售的,免稅營業稅。本人將購買超出五年(含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開放市場銷售的,按其房屋出售收益減掉購買房子的合同款後的差值繳納營業稅,征收率為5%。
3、本人將購買超出五年(含五年)的合乎本地發布的普通住宅規範的住宅對外開放市場銷售,需持該住宅的位於、建築容積率、房子總面積、交易量價錢等證明文件及地區稅收單位規定的別的原材料,向地區稅收單位申請辦理辦理免稅營業稅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