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
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