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是指國民總收入與生產要素直接相關的分配,包括但不限於:工資、技術性收入、住房租金等。
再分配(又稱社會轉移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渠道在收入主體之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收入再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調節的過程,包括但不限於:稅收、補貼、社會貢獻等。首先要明白,我們的經濟生活包括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是第壹次生產,生產後如何分配工人,壹年勞動的物質生產部門就是國家收入。第壹物質生產部門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即國家稅收的形式,使企業發展基金的壹部分和工人工資的壹部分得到分配,第壹次體現了市場經濟的效率。
然後,國家要為全社會重新分配這部分錢,為那些部門(如教育、科研、國防等。)即不能產生自己的財富來養活自己的不發達地區,這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公平性。實際上,國家的財政撥款包括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初次分配是指企業單位內部的分配,主要以效率為原則,即按照生產中各種生產要素的效率所帶來的總收入進行分配,獲得高效率。再分配是指政府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整現金或實物在收入主體之間的分配過程,也是壹個重新調整要素收入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