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
二、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政府補貼,財政和高校給予壹定風險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的銀行貸款。
3.借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彌補在校期間的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助學貸款將超過12億元。
四。2065438+200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幹意見》。《意見》提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經濟負擔,貸款最長期限由14延長至20年,償還本金寬限期由2年延長至3年。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將由政府全額補貼。
5.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國助學貸款〔2020〕4號),明確從還款寬限期、貸款期限、貸款利率三個方面調整助學貸款相關政策。
六、貸款主要有四種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向學生發放無息貸款;壹般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七、公辦全日制高校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銀行合作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此外,部分民辦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應註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