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借款人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入學前戶籍必須與借款人本人相同。2.如果借款人的父母因殘疾或疾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則借款人的其他直系親屬可視為共同借款人。3.借款人為孤兒的,在共同借款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中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4.當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時,他必須在25至60歲之間,並且必須具有有效的資產抵押,信用用戶評估和其他證書。
只要滿足上述條件之壹,就可以申請成為學生貸款的擔保人,但如果擔保人之前申請過學生貸款,並且尚未還清貸款,則不能成為其他借款人的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屬於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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