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商業貸款發放後,已正常還款規定期限及以上,且貸款期間還款正常,無逾期貸款,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原商業貸款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證明;
2.原商貸借款人申請轉公積金貸款時單身已婚,需出具借款人所購房屋產權公證書及* * * *還款聲明。
3.原商業貸款房屋的購買人是其父母和子女(不包括多個子女)共同購買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轉讓,但必須* *簽訂公積金貸款轉讓抵押合同,提供房屋所有權人* * *同意將該房屋作為公積金貸款抵押並* * *以公證方式償還的聲明。父母子女直系親屬的認定,以戶口簿、戶籍管轄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認定方式為依據;
4.原商業貸款借款人未繳納公積金,且其配偶正常繳納公積金,符合轉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再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