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的貸款條件是什麽
1、具有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實際發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