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承擔法律責任。通常情況下,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要求償還,保證人負有償還義務。擔保人代為還款後,可以向原債務人追償。
1.抵押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壹般要求以下條件: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以及還款能力;信用記錄良好,無逾期記錄等。;能提供與主貸款人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和戶口本。當然,最重要的是對方願意成為妳的共同付款人。
2.擔保人:根據擔保法,
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是擔保人,包括有能力代為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
3.主要區別:共同借款人在債權債務上是平等的,共同付款人是。
第二還款來源,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要債務人之壹。
當第壹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債務時,銀行可以直接向第二付款人追償債務。如果共同還款人也資不抵債,可在訴訟後追究貸款擔保人的還款義務。
4.保證法律關系的成立基於當事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明確意思表示。它是保證人根據與債務人的特殊關系而承擔的壹種單壹的、未支付的法律責任,無權請求對方處理付款事宜。壹般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壹般在重大合同糾紛案件開庭審理或仲裁前,保證人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債務人的財產不能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面向債權人作出書面保證,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