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押範疇不同。存貨質押模式下,融資方將有形的貨物交由監管企業代資金方保管並設定質押,屬動產質押範疇,倉單質押模式下,融資方將記載倉儲貨物所有權的倉單直接交由資金方進行占有並質押,屬權利質押範疇;
2、資信要求不同。存貨質押業務下,監管企業承擔的是監管責任;
3、接受動態模式不同。存貨質押業務下,融資方只要符合相關要求即可自自由換貨。
倉單質押業務特點有哪些
1、 多適用於商品流通企業;
2、 有效解決企業擔保難問題,當企業無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又尋找不到合適的保證單位擔保時,可以自有的倉單作為質押向銀行取得貸款;
3、 緩解企業因庫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狀況;
4、 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允許周轉,可采取以銀行存款置換倉單和以倉單置換倉單兩種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