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和發票未收到,款項已支付: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2.收到已預付的材料: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信用:預付款
3.月末,根據倉庫的收貨憑證: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
擴展數據:
企業應設置“預付賬款”會計科目,核算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付給供貨單位的款項。
(1)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預付貨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收到外購材料時,應根據發票賬單列示應計入外購材料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支付金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
(3)追加付款,借記“預付貨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退回多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付款項”科目。
預付款項較少的企業也可以直接將預付款項借記應付賬款科目,不設置預付款項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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