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假設貸款本金為50,000元,貸款期限為65,438+004天,利息為655元,則年利率可計算為(655 ÷ 50,000÷104)×365×100% = 4.6%。
利率是指在壹定時期內利息金額與借入資金金額(本金)的比率。利率是決定企業資金成本的主要因素,也是企業籌資和投資的決定性因素。研究金融環境必須關註利率的現狀和變化趨勢。
利率是指每期到期的利息金額與借入、存入或借入金額的票面金額之比(稱為本金總額)。借出或借入金額的總利息取決於總本金、利率、復利頻率以及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時間長度。利率是借款人借的錢需要付出的代價,也是貸款人通過延遲自己的消費,借給借款人而得到的回報。利率通常以壹年期利息占本金的百分比來計算。
壹般來說,利率用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來表示。
在現代經濟中,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不僅受到經濟社會諸多因素的制約,而且對整個經濟有很大的影響。因此,現代經濟學家在研究利率的決定時,特別註重各種變量之間的關系以及整個經濟的平衡。利率決定理論也經歷了古典利率理論、凱恩斯利率理論、可貸資金利率理論、IS-LM利率分析和當代動態利率模型的演變和發展。
凱恩斯認為儲蓄和投資是兩個相互依賴的變量,而不是兩個獨立的變量。在他的理論中,貨幣供應量由央行控制,是壹個沒有利率彈性的外生變量。此時,貨幣需求取決於人們的心理“流動性偏好”。
那麽可貸資金的利率理論就是新古典學派的利率理論,是為了修正凱恩斯的“流動性偏好”利率理論而提出的。在某種程度上,可貸資金的利率理論實際上可以看作是古典利率理論和凱恩斯理論的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