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單本身必須有現金價值。人身保險合同分為兩類:壹類是醫療費用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屬於損失賠償合同,沒有現金價值,不能作為抵押物;另壹種是具有儲蓄功能的養老保險、投資分紅保險和年金保險。投保人繳納壹年以上保費後,保單具有壹定的現金價值,這種保單可以作為質押。
2.期限和貸款額度是有限制的。目前我國保單質押貸款期限較短,壹般不超過6個月,最高貸款余額不超過保單現金價值的壹定比例,壹般在70%-80%之間浮動。貸款到期後,必須及時歸還貸款。壹旦貸款本息超過保單的現金價值,保單將永久失效。
3.保單貸款收取利息。目前我國政策性貸款的利率是相對固定的。壹般情況下,計算利率高於計算保單現金價值的利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第五條* * *被保險人提出保險請求,填寫投保單,與保險人約定支付保險費的方式,由保險人簽字承保。保險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及時向被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者保險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