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向客戶出具承諾函,承諾在壹定額度內提供貸款。如果客戶以後不使用這筆資金,為了彌補銀行因為承諾貸款而不能隨意使用這筆資金的損失,銀行向客戶收取的費用就是承諾費。承諾率壹般為0.1.25% ~ 0.25%。承諾費按未使用金額和實際未使用天數計算,按季、半年支付。
擴展數據
承諾費是指借款人在用款期間對已用金額支付利息;至於未使用的部分,由於銀行要為借款人提款準備壹定的資金,借款人要按照未提取的貸款金額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作為貸款人因其貸款責任而遭受的利息損失的補償。
簽約後才支付承諾費。承諾費在評選期屆滿至提交文件期間按承諾日期提前支付,通常按未提取金額的0.1.25%-0.5%收取。
若企業循環授信額度為654.38+00萬元,承諾費率為0.4%。65438+10月1向銀行借款500萬,8月1借款300萬。如果年利率為8%,則企業本年年末支付給銀行的利息= 500× 8%+300× 8% × 5/12 = 500,000元;
承諾費= 200×0.4%+300×0.4%×7/12 = 0.8+0.7 = 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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