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法律和政治都禁止銀行之間的借貸。但是,近年來,企業之間以各種形式相互借貸的情況仍然大量存在,由借貸糾紛引發的案件也不在少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對企業之間的借貸做了相關規定和變更。第11條: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之間因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民間借貸合同,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除外。第12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以貸款形式向職工集資用於本單位生產經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或者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我們的法律和政治都禁止銀行之間的借貸。但是,近年來,企業之間以各種形式相互借貸的案件仍然大量存在,由借貸糾紛引發的案件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