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寫明“借條”。
(2)寫明借款的用途,非法之債不受法律保護。
(3)寫清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證號碼,借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後就是否篡改發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
(5)寫清楚出借的方式。
(6)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7)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到期未還後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內利率壹致是常見的爭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於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
簡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