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征信報告顯示,做出處罰的機構是北京市金融網絡改善辦公室,處罰內容顯示其被列入惡意逃廢債務借款人名單。顯示的借款金額為127000元,逾期日期為2018年9月15,逾期金額已經上升到15萬以上。直到還清為止!據了解,借款人原手機號逾期壹年以上不再使用。真的上了逃債名單!央行的征信報告已經顯示,接下來應該怎麽做?首先可以確定的是,這個記錄出現在征信報告中,完全成為信用黑賬戶,所有的銀行貸款等征信業務都無法辦理!那麽如何才能消除這樣的不良記錄呢?唯壹的辦法就是把錢還清,然後向相關平臺申請註銷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