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是指合同壹方當事人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約定對其違約行為支付的壹定金額的款項。違約金壹般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兩者都屬於擔保物權的範疇。在金額限制方面,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但以上損失需要適當減少或以下損失需要適當增加的,納入擔保範圍的違約金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確定的金額為準。違約金的標的物通常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是指合同壹方當事人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約定對其違約行為支付的壹定金額的款項。違約金壹般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兩者都屬於擔保物權的範疇。在金額限制方面,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但以上損失需要適當減少或以下損失需要適當增加的,納入擔保範圍的違約金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確定的金額為準。違約金的標的物通常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民法典》的規定: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