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身份證不夠;個人銀行貸款條件:
1.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及外國人也可);
2.有穩定的職業、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實際年齡加上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資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外國人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按照銀行規定的格式);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明、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款證明等。
結婚證和身份證是為了確保在發生債務危機時,債務應由男女雙方共同承擔,這就是所謂的婚姻期間債務。如果妳是單身,申請住房貸款時也需要單身證明;如果同事無法償還債務,銀行將首先凍結工資卡中的資金以還清債務。如果拖欠貸款,還會用夫妻雙方的財產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由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