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第三次擴圍至20余家的金融機構,新增入圍機構包括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如(東方、長城、華融和信達)、郵儲銀行(601658.SH、1658.HK)和進出口銀行、渣打銀行(中國),以及貴陽銀行(601997.SH)、青島銀行(002948.SZ、3866.SZ)、廣州農商銀行(1551.HK)、重慶農商銀行(601077.SH、3618.HK)等10余家城商行和農商銀行。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19年三季度末,商業銀行有不良貸款余額2.37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了1320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86%,較上季末增加了0.05個百分點。
1、究其原因,壹方面,投資主體範圍有限,導致部分專業投資機構無法進入;另壹方面,不良資產具有特殊屬性,在現金流回收方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且基礎資產的個性化程度較高,各參與方態度均較為謹慎。
對於此次試點擴圍,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參與機構增多,市場規模有望擴大,此前在定價、質押、交易等環節存在的部分難題也更容易解決。下壹步,監管層應重點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在稅收、考評等方面給予壹些激勵。
2、與此同時,還需要繼續加強對市場投資者的培育,匹配的投資人群體和成熟的市場是證券化產品發展的重要基礎條件。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尤其是在其中次級檔證券屬於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產品,對投資者的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能力均有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