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貸款或信用卡。為了驗證妳身份的正確性。
3.孩子出國留學。有必要證明妳是否有財力支持妳的孩子出國留學。
4、其他需要證明非下崗失業人員身份的情形。
5.申請簽證和信用卡/貸款。
6、聘用考試、資格審查、職稱評定。
7.申請生育保險報銷。
工作證明是指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中需要的壹種經濟收入證明。在銀行貸款或信用卡申請等日常生產、生活和業務活動中,工作證明也稱為在職證明,其格式由所需的證明單位出具。出具證明的個人只需在證明中填寫個人信息並加蓋單位公章即可。
壹、單位員工在職證明的使用:
當員工在公司工作和出差時,他們將使用他們的就業證明,他們在申請簽證和信貸時需要他們的就業證明。
二、在職證明的註意事項:
1.註意就業證的書寫格式。
2.工作證明必須加蓋“鮮章”,即收入證明復印件無效。
3.蓋章必須是單位公章。而且必須是圓形郵票。
4.有些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5.除了擁有就業證明和許可證的副本外,壹些領事館還需要註意電話回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第十壹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錄用職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