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要求:
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即使是農村戶口,也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以上;
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購買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有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擔保法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6.同意辦理購房擔保或抵押財產保險;
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壹)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65438年7月1日起,全國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全國操作規程》的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
2021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自即日起啟用。
(二)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居民和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存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存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存,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五)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