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怎麽區分?
1、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確立的壹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2、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3、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
4、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5、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和國房屋產權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產權人、***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