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學生貸款計劃
首先,學生需要處理的事項:
(壹)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需要填寫的表格: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見表1);
2.全日制經濟困難學生登記表(見表2);
3 .《國家助學貸款登記表》(見附表3);
4.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經濟狀況調查表(見附表4);
5.高校學生及家庭問卷(見表5);
6.《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見附表6);
7.委托書(見表9-1)和貸款同意書(見表9-2,同意書僅針對未成年貸款學生)。
(2)申請時,學生還應提供以下證明:
(1)學生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有效身份證明及書面同意申請貸款,未成年人期限為11,2009年。)
(2)學籍證明(學生證、學生姓名、註冊頁復印件)。
(3)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1)少數民族學生用本民族語言申請貧困證明的,還須出具相同的中文貧困證明。貧困證明必須寫在A4白紙上。不符合要求的,必須粘貼在A4紙上。
(2)貧困證明必須註明借款學生家庭人數,人均月收入低於300元。借款學生貧困證明無人均月收入或人均月收入超過300元的,不能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3)借款學生家庭貧困證明由學生所在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沒有民政部門公章的,可以由民政部門簽署意見,加蓋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公章。僅由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借款學生家庭貧困證明不予受理。
貧困證明有效期為壹年(當年有效)。
(4)證人身份證復印件(A4紙,身份證雙面復印)。
(5)借款人、父母或配偶的身份證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父母沒有身份證需要提供當地戶籍證明(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