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方式均為不可信行為:
1、任何自稱放款公司內部員工說放款給妳,都是騙子。
2、任何紙質合同要妳簽約拍照。也是騙子。
3、需要購買什麽密碼或者購買什麽東西才可以提現的,也是騙子。
4、哪些所謂自稱“我在哪裏貸過”然後介紹給妳,其實都是在自導自演。
5、被騙以後任何說可以幫妳追回資金的如果妳信了可能會第二次被騙。
6、以及所謂的即時包裝貸款,就比如立馬可以給妳包裝好,真正的包裝貸款是長線的主要用於多人融資。
7、以及各種強開微粒貸、借唄、販賣信用卡、還有所謂的高額消費卡(就是給妳辦張卡說可以套現,下卡收費,卡下來以後需要錢激活,激活後妳發現它真的只是壹張卡而已,沒什麽也用)
:騙子的套路:貸款平臺以低門檻發放貸款的名義收取保險費、保證金、激活費、服務費等,但到最後壹分錢也不會給妳,所謂的現金支票、銀行交易流水都是事先偽造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