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還貸款是違法的。
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只要年利率不超過24%,借款人就應該還本付息。年利率超過36%的,即使借款人已經支付了利息,也有權要求返還超過部分或者沖抵本金或者利息。可見,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無需承擔支付責任,但本金仍需償還。
擴展數據:
肯定是不能還貸的,可能是違法的。如果借款人長期不還款,貸款機構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欠款數額較大,可能會坐牢。
如果借款人逾期不還,貸款人為了追回欠款會辦理催收手續,如短信催收、電話催收、上門催收等。屆時,不僅個人生活會受到影響,如果留下緊急聯系人或通讀通訊錄,親朋好友也會受到各種催收電話的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