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天津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其貸款的基本條件是:
1、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定期限以上;
2、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已連續壹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