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末,100%的企業實現了境外投資自主結匯;
2014年8月4日起,在深圳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自由選擇外匯資本金結匯時間和金額。這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為進壹步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更好地滿足和便利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和資金運作需求而推出的又壹項重要改革舉措,將進壹步增加前海對外資的吸引力。
目前全國範圍內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即企業有實際資金支付需求時,經銀行對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途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後,方可辦理結匯。如果企業的外匯資金暫時不用,就要承擔壹定的匯率波動風險。外匯資本金意願結匯改革試點的實施,不僅大大簡化了結匯審核程序,而且賦予了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可以有效規避匯率波動帶來的損失,大大增強資金管理的靈活性。
本次資本金意願結匯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壹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按100%結匯;二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意願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可留存人民幣專用賬戶;三是結匯後的人民幣可在企業經營範圍內自主使用。
該試點項目將為在前海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帶來以下好處:
壹是與改革試點前實行的支付結算制度相比,意願結算試點改革將進壹步落實企業的投資自主權。本次試點外商投資企業願意結匯比例定為100%,企業可根據自身投資經營情況自主選擇結匯或留匯。
二是方便股權投資企業開展境內股權投資。此次試點允許以投資為主營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投資項目真實合規的前提下,以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進行股權投資。取消了原外幣劃轉、被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資金支付結算制度等審核要求和環節,方便了被投資企業資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