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如下: 1、通常情況下,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離婚買房並沒有特殊請求,只需將婚後的房產切割明白,明確名下的房產情況即可;
2、離婚後當事人的名下有沒有房產,再買房的話應該按首套房產算,具有買房資格,並享受離婚後買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
3、離婚壹般要3個月以上可以貸款買房,具體取決於銀行的相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夫妻兩邊***有房產的借款人,雖然離婚後無房產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離婚1年以上的情況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貸規範發放借款的請求;或規則需離婚3個月以上才幹請求房貸。出於限購政策的實施,對於離婚人士申請首套房房貸的,大多銀行采用離婚超過1年放貸的規定,以規避騙取購房資格的漏洞。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