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轉移。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繳費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並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同意函,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受理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有缺口,可以補繳,也可以不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