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信用關系。企業向銀行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表》壹式兩份。銀行收到後,調查企業經營的效率和資金使用的合理性。經調查,銀行與企業簽訂建立信貸關系的合同。
2.企業申請貸款。企業與銀行建立信貸關系後,申請時必須提交貸款申請表。
3.銀行進行貸款審查。審查的內容壹般包括:
直接使用企業貸款;
(二)企業近期經營狀況;
(3)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計劃及實施情況;
(4)企業發展前景;
(5)企業債務能力等;
4.企業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的內容壹般由企業和銀行協商決定。
公司經營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臺居民),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合夥人或主要自然人股東等。
2.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在分行轄區內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3.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4.相關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或企業法人年檢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證明、個人在經營單位分紅證明、租金收入、最近半年在工商銀行或其他銀行存款、國家債券、基金等壹般金融資產證明等。;
4.能夠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主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材料;
5.抵押財產的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貸款有擔保的,應提供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