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置:2003年,國務院決定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屬副部級機構改為國務院直屬部級機構,並相應增加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和人員編制。
中國保監會職能機構16個,機構2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保監局36個,蘇州、煙臺、汕頭、溫州、唐山5個保險監管分局。
擴展數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
(壹)擬訂保險業發展政策,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監管法律法規;制定行業法規。
(二)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
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和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受理;參與和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三)審查和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定保險從業人員基本資格標準。
百度百科-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