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訴不是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或者行政機關沒有處理權限;
(二)法院、仲裁機構、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設立的其他調解組織受理或者處理過同壹消費權益糾紛的;
(三)非為日常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消費者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爭議的;
(4)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投訴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被投訴人侵害超過三年的;
(五)未提供《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壹款、第十條規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擴展數據:
“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和全國互聯網平臺。1999 19年3月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原信息產業部的大力支持下,決定在全國設立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用電話。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於2017年3月正式上線。這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又壹重大舉措,標誌著我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消費維權工作進入互聯網+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