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的,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填寫《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申請表》時,需提供交款通知書、階段性擔保、信用報告、貸款前調查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憑貸款受理通知書到房產處貸款調整房款,憑貸款受理通知書確定貸款總額並計算差額,向職工收取余款,並與職工簽訂職工住房協議,連同期房抵押證明;
4.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文件夾的幫助下,貸款到指定銀行辦理住房貸款相關手續,銀行簽署貸款的抵押合同、貸款支付憑證、委托抵押登記文件等。與員工壹起;
5.到房管局各部門辦理剩余手續,完成預抵押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二十壹條,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的,為了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