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還款或付款違約金標準的,可以要求違約金,該違約金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違約金計算方式,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到50%,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若未約定貸款利率的,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30%到5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