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方面借款人 要付很高的服務費分攤到月份裏面 有很高的利息和提前還款違約金
分析:目前國內對P2P借貸沒有法律條款 所以銀監會也管不了 打著法律的擦邊球
這個市場很混亂 業務員素質差 客戶資質差 至少我是這麽覺得的
2)另壹面出借人 享受比銀行理財產品更高的收益 但相對承擔很高的風險
分析:壹般P2P理財產品的年利潤在10%~20% 遠遠高於銀行的理財產品 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 利潤來源於借款人所付的利息 由於客戶資質不咋的 很容易出現壞賬 減少收益
3) P2P小額貸款是針對銀行不能做的客戶 例如信用記錄不良、沒有穩定工作、沒有固定打卡收入、沒有固定資產等等 爾采用P2P形式貸款的公司 就是在借款過程中 抽利潤的
PS. 違規不違法 高利高風險 有他存在的價值 但沒有很好的管理方法 公司大不壹定正規 因為這個行業沒有正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