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貸款的房子可以再次抵押貸款,這種情況成為二次抵押。但是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
1、有證,即房產已辦理房產證。
2、有余值,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余值。
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比如房產值100萬,只抵押貸款了10萬,那麽就還有90萬的余值(然後根據房屋評估來給具體的成數)。
3、所抵押的房屋有良好的變現能力,地段較好,房屋產權清晰、房產經過評估具有剩余價值可做抵押。
4、所抵押的房屋房齡不超過20年,面積50平以上。
5、申請人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證明,且信用良好,需對銀行提供借款人身份證、居住證明、婚姻證明、個人收入證明、壹次抵押貸款合同等相關條件。
6、申請人需配合銀行,向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銀行的證明,證明銀行已經知曉,該抵押的房產,已經屬於二次抵押。
7、不同的地區和銀行,對於按揭房的抵押要求不同,留意相關銀行的具體條例。
註意: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在同壹家銀行做追加抵押比較好操作(流程也是比較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