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煙農小額貸款業務是指為確保煙農小額貸款項目的順利推進,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辦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額貸款業務操作規程》(郵銀發〔2012〕1829號)等相關業務規定及制度,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的“煙農小額貸款”是指我行向與煙草公司簽訂《煙草種植收購合同》的資信良好的煙農發放的,用於購置煙苗在移栽大田時所需基肥、地膜以及烤煙所需燃料等煙草種植相關用途的貸款。
第三條煙農小額貸款采用我行農戶聯保小額貸款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本細則適用於所有經批復開辦煙農小額貸款業務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級分支機構。
法律依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煙農小額貸款業務》第壹條 為確保煙農小額貸款項目的順利推進,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辦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額貸款業務操作規程》(郵銀發〔2012〕1829號)等相關業務規定及制度,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的“煙農小額貸款”是指我行向與煙草公司簽訂《煙草種植收購合同》的資信良好的煙農發放的,用於購置煙苗在移栽大田時所需基肥、地膜以及烤煙所需燃料等煙草種植相關用途的貸款。
第三條煙農小額貸款采用我行農戶聯保小額貸款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本細則適用於所有經批復開辦煙農小額貸款業務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級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