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要做的就是先還清所有的房貸。有兩種操作方式。第壹,賣家自己還清,拿出產權證過戶。壹般是賣家自籌資金還清貸款,也有買家以首付的形式支付部分現金給賣家,幫其拿回房產證,但這種方式對買家來說風險太大,壹般不會這麽做。這是針對暫時已經抵押在銀行的房子。如果房子連房產證都沒有,顯然不能這麽辦。
第二,買受人替出賣人還房貸,但買受人也面臨風險。公證必不可少。公證內容是賣方將抵押的房屋過戶給買方,買方為賣方支付抵押款。還清後,買賣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並同意,如果賣方不配合,房屋交易手續應該做。特別是對於買方來說,可能會出現賣方在付清首付款後拒絕或拖延辦理過戶手續的情況,無法順利過戶。
綜上所述,不建議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