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現金收回前欠貨款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貸: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有特定的範圍的。
首先,應收賬款是指因銷售活動或提供勞務而形成的債權,不包括應收職工欠款、應收債務人的利息等其他應收款;
其次,應收賬款是指流動資產性質債權,不包括長期的債權,如購買長期債券等;
第三,應收賬款是指本公司應收客戶的款項,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類存出保證金,如投標保證金和租入包裝物等保證金等。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各種運雜費等。
擴展資料: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預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設為1122應收保費科目,並按照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金融)應收的手續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為“1124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科目,並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不包括各種非經營活動發生的應收款項。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采用遞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方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做相反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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