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有大量的個人信息。別人拿到的時候,只知道妳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沒有其他用處,放心。
辦理業務需要本人和身份證原件才能辦理,僅靠壹張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是辦不到的。
《身份證法》規定,如果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證做壞事,要追究責任,這與身份證持有人無關,身份證持有人不承擔責任。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於2003年6月28日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於2003年6月28日由主席令第4號公布。根據201110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的決定》。
《居民身份證法》共分五章二十三條,分別是總則、申請與發放、使用與檢查、法律責任、附則。自2004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同時廢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條例》取得的居民身份證,自2013 10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 1之前取得的居民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身份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