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泡水車是指經過水浸泡的車子,壹般是指發動機,變速箱被水泡過,浸水深度超過車輪及車身座椅,車身底部部件與水長時間接觸的機動車,這樣的車子危險系數很大,電路容易造成短路,起火等。“泡水車”在壹定程度上可修復,但即使修好也存在嚴重隱患,浸泡時間越長故障出現機率越高,這如同手表掉進水裏,即使拆開吹幹,但手表依然會出現故障,無法徹底修好。目前對“泡水車”是否禁售、泡水到何種程度必須報廢等都沒有明確規定。目前流入市場的“泡水車”修復效果如何,再次銷售時車況信息是否公開透明,則只能夠依賴二手車經銷商的誠信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二條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三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