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出具的《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
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職工當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開具提前結清貸款情況證明書的當月),且不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支付方式:轉賬支付。
另:在提取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銀行貸款余款尚不足時,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提取總金額不超過要求提前結清貸款的金額(可取金額=要求提前結清貸款金額-主借款人可取金額)。
提取時所需的資料:***同提取人單位開具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非同壹戶口的提供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業務辦理時限
提取資料符合規定,當場辦結;不符合規定的,管理中心不予辦理;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提取人。
辦理地址
鄞州分中心
地址:鄞州區惠風東路2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