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只能提供結婚證而沒有其他證明材料,是無法辦理貸款業務的。結婚證是貸款過程中申請貸款的輔助材料,不能用來直接申請貸款。貸款機構在發放貸款時會考慮貸款的風險,如果證明有風險,需要借款人提供自己的收入證明、身份證明等材料,同時需要良好的信用信息。結婚證只是身份證明。如果要用結婚證申請貸款,還必須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或當地人民銀行打印的銀行賬戶和信用報告。材料準備充分後,可以在當地貸款機構申請貸款。如果在貸款過程中能提供房產、汽車等財產證明,將有利於申請貸款,獲得更高的貸款額度。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