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車主和借款人***同貸款,成為名義上的***貸人,***同旅行還貸義務。
2.用資人作為借款人,車主無需到現場申辦有關手續,但在這類狀況下,貸款機構不知道所抵押的車輛是否是在征得車主同意的狀況下進行抵押貸款的,那麽就會經擡高利息來保證其貸款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壹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