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銀行會重點對發放貸款的中小企業進行信用審查。首先審查的是結算信用和貸款信用,然後是商業信用、金融信用和稅務信用。企業的信用審查通過後,企業才有貸款資格。具備以上資質的企業,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交這些材料:貸款申請書、公司簡介、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特種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書、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法定代表人介紹、法人貸款身份證、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及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之後可以交給銀行審核,銀行審核後就可以貸款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或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