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公積金貸款 -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不可以為他人做貸款擔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壹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壹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壹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 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 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

  • 上一篇:銀行催收助學貸款公開141名畢業生姓名,大學生的信用哪裏去了?
  • 下一篇:有錢花怎麽貸款?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