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主要包括四個方面。首先,提出金融資產的風險分類要求。
明確金融資產五級分類的定義,設定零售資產和非零售資產的分類標準,對企業並購涉及的債務逾期、資產減值、逃廢債務、聯合懲戒、資產分類等具體情形提出具體要求。
二是提出重組資產的風險分類要求。細化重組資產的定義、認定標準和退出標準,明確不同情況下重組資產的分類要求,設定重組資產的觀察期。
三是加強銀行風險分類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完善風險分類治理結構,制定風險分類管理制度,明確分類方法、流程和頻率,開發和完善信息系統,加強監測分析、信息披露和文檔管理。四是明確監督管理要求。監管機構定期對商業銀行的風險分類管理進行評估,並對違反要求的銀行采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
擴展數據:
銀行的盈利渠道有貸款、銀行保險、理財基金產品銷售、金融設備銷售、金融智能終端業務消費盈利、套期保值業務、票據業務等。
國內大部分銀行的盈利比例為:貸款30%,銀行保險10%,理財基金產品銷售10%,金融工具銷售5%,金融智能終端業務消費30%,對沖業務5%,票據業務10%等。
外資銀行利潤比例為:貸款15%,銀行保險15%,理財基金產品銷售15%,金融工具銷售10%,金融智能終端業務消費利潤35%,對沖業務5%,票據業務5%等。
經濟網-最嚴銀行資產風險分類標準發布!如果逾期90天,會防範銀行信貸風險。
百度百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