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合法身份證明(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借款人家庭財產和經濟收入證明(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個人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證、有價證券等。);
能夠證明貸款合理用途的資料,如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完稅憑證、采購訂單等;
抵押物(質物)清單、所有權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物)的證明、主管部門或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或與銀行簽訂的抵押物評估協議、抵押物保險單;
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與原貸款相比,續貸主要有以下特點:壹是續貸的對象是老客戶;二是貸款信息基本壹致,即貸款客戶的基本情況和信譽、項目基本情況、貸款用途、擔保等基本沒有太大變化;第三,貸款風險比較小。
續貸是銀行金融行業領域的壹個術語,指的是之前有壹筆銀行貸款,現在憑借信譽和相應的擔保繼續再借壹筆錢。流動資金貸款展期是對客戶繼續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的行為。
流動資金貸款是銀行為滿足客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季節性的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或銀行為滿足生產經營過程中長期平均占用流動資金需求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可分為:期限在3個月(含)以下的臨時性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於企業壹次性購買商品的臨時性資金需求和彌補其他支付資金的不足;
期限在3個月至1年(不含3個月,含1年)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需要;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65,438+0至3年(不含65,438+0年,含3年),主要用於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占用資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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